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各团场(处),石河子镇,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进一步推进计生特殊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双岗联系人结对帮扶、服务管理档案等工作,规范开展帮扶活动,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计生特殊家庭范围

父母193311日以后出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三级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

进一步扩大范围,在团场计生特殊家庭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市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重点签约对象,开展“一对一”医疗健康服务。按约定协议提供签约服务,实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服务协议书一式三份,团场(处、街道、镇、高新区)计生部门、医疗机构、计生特殊家庭各留存一份,作为医疗服务、群众监督、绩效考核等工作依据。

三、拓展就医绿色通道

在石河子人民医院、绿洲医院、开发区医院、石河子中医院及团场医疗机构,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持《怡情关爱卡》就医时,各医疗机构应为其开通就以绿色通道,享受挂号、缴费、化验、取药、住院等优先政策及就医陪同服务。

四、二对一结对帮扶

严格实行“双岗联系人”制度,即每个计生特殊家庭落实2名以上联系人,由连队(社区、村)计划生育专干和分管领导担任,必要时可由团场(处、街道、镇、高新区)计划生育专干和分管领导担任。有条件的单位,应增加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为其联系人,提供生活帮扶、关怀慰问、心里慰藉等各类志愿服务。

联系人要有序开展“二对一”帮扶活动,积极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每季度一次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联系人调离工作岗位,无法履行联系人职责时,各连队(社区、村)要及时进行联系人的调整,确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无断档,二对一帮扶服务无缺席。

五、规范服务管理档案

(一)建档范围

已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对象的家庭,根据其申报资料,连队(社区、村)核实后建立档案。尚未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的家庭,连队(社区、村)摸底,报团场(处、街道、镇、高新区)审核后建立档案。

(二)建档要求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纸质信息档案,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管理信息标准和规范》建立,并将其录入国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人员信息务必与国家特别扶助、师市特别扶助、失独一次性抚助金等申报信息多方比对,并对历年人员信息进行核对、更新,务求准确、完备。同时,家庭医生签约、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信息资料也纳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档案一并存档管理。

(三)档案管理

1.纸质档案由连队(社区、村)建立,一式两份,连队(社区、村)及团场(处、街道、镇、高新区)各留存一份,

2.电子档案由连队(社区、村)建立,逐级上报,团场(处、街道、镇、高新区)、师市均保存备案。

(四)档案维护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生再生育、收养子女、残疾子女康复、户籍迁出、死亡等情况后,要及时记录相关情况,留取照片电子版存档,将纸质档案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档案卷中移出存档封存;电子档案做退档处理,不再进行后期信息跟踪维护。


  

  

  

师市人口计生委     

师市卫生局

2018930